作废公告[2022]201号 花园新村129栋716室
发布时间:2022-08-16 17:03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2021)皖0102执32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0102执32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地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他项权证号 |
房地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02497号 |
刘伟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162号 |
花园新村129栋716室 |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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