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2]201号 花园新村129栋716室
发布时间:2022-08-16 17:03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2021)皖0102执32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0102执32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权利人

他项权证号

房地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02497号

刘伟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162号

花园新村129栋716室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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