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23]37号 长淮新村48栋104室
发布时间:2023-03-17 16:0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被继承人石秉保于2012年10月份取得了长淮新村48栋104室不动产产权。
石秉保于2023年1月25日在铜陵市因病死亡。根据申请人程祥、程瑞所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石秉保名下的不动产权由程瑞一人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长淮新村48栋104室不动产产权拟确定给程瑞一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官大道北段1800号,监督电话:2830185).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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