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3]100号 金山新村64栋101室
发布时间:2023-05-17 14:58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权利人

房地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02449号

张富斌

金山新村64栋101室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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