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3]106号 花园新村131栋407室
发布时间:2023-05-26 15:35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3)闽0211执1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211执1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他项权证号 |
他项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汪展 |
2004025228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14号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花园新村131栋407室 |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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