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要求,结合郊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铜陵市铜官区主城区西南片区二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本市主城区西南部,片区具体位置东至隆门社区周冲、张家冲村民组,南至铜港路,西至滨江大道,北至荷花塘、下套;涉及铜陵市铜官区金山社区、郊区隆门社区、白鹤社区、长江社区,总面积230.1441公顷,其中农用地19.3705公顷,建设用地204.5234公顷,未利用地6.2502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35.2969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落实铜陵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落实铜陵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港口码头用地、铁路用地、供电用地、供水用地、排水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等。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铜陵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集中建设区内;经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一张图”系统套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港口码头用地、铁路用地、供电用地、供水用地、排水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方案实施符合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36%,全部为其他公益性用地。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空间规划科(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书面反馈意见,邮编:244000,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2810584,)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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