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主 题 | 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
咨询时间 | 2023-05-07 |
咨询内容 | 来电人咨询:2013年3月购买铜陵市翠湖四路和天山大道交汇口3号楼121至123号门面房,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是何原因。 |
回复时间 | 2023-05-16 |
回复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回复内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经联系来电人,来电人反映的是时代广场3号楼121至123门面房,经查询档案,来电人反映的不动产目前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房产处于查封状态,首封法院为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同时该项目土地存在抵押和查封,目前抵押权登记和查封登记都尚未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建议来电人通过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予以解决。 2022年9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接时代广场信访户代表,向其详细解释目前时代广场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同时告知信访户代表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解决方案。据了解,目前部分申请执行人已收到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待上述问题解决后,我局第一时间通知来电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个人产权证。 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不动产登记窗口总服务台(电话:0562-5823006)。 感谢来电人对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 |